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公告

发布日期:2014-07-15    浏览次数:3

  “十三五”规划是指导浦东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对浦东新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方针,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二次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更好地反映社会公众期待,经新区政府同意,现将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第一批重大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相关部门。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课题范围

  申请单位请仔细阅读《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第一批重大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申请单位应围绕《课题指南》明确的研究重点开展研究。

  四、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14年7月14日—2014年7月25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浦东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dong.gov.cn)、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pudong.gov.cn),下载《课题指南》、《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4年7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文件。

  5、组织评审:新区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操作性,以及研究团队实力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4年7月31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课题进度要求

  1、签订合同。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4年8月5日前与新区发展改革委或相关部门签订课题合同,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9月中旬形成课题中期成果。新区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召开“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中期成果交流会。

  4、课题结题。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14年11月底提交最终成果。新区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七、研究经费

  研究经费每个课题安排15-20万元,详见《课题指南》。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发展规划处(邮编:200135)

  联系人:黄雄、宋旭阳

  联系电话:28282442

  传真:68544312电子邮箱:huangxiong@pudong.gov.cn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4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