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4〕480号,见附件)要求,我省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服务机构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即时报送业务和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信息业务除外,由省有关单位报送)。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在我局下发的《印发2013年服务中小微企业重点服务活动安排的通知》(粤中小企函〔2013〕34号)和《关于下达2013年广东省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安排的通知》(粤中小企函〔2013〕35号)中,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1家在2013年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中服务业绩突出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并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2份、电子文件1份)于7月31日前报我局(服务体系建设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4〕480号)
工信厅企业函〔2014〕480号.pdf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4年7月28日
(联系人:孙海扬、黄映芳,电话:020-83135841,83135852,
传真:020-83135859,E-mail:817310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