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武汉海关关于支持湖北外贸稳定增长十七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5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汉海关关于支持湖北外贸稳定增长的十七项措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好武汉海关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各项措施,助推全省外贸持续稳定增长。

  2014年7月16日

  武汉海关

  关于支持湖北外贸稳定增长的十七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和《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武汉海关围绕“促进贸易便利、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转型升级、优化发展环境”四个主题,提出以下17条落实措施,支持湖北外贸持续稳定增长。

  一、推进业务改革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一)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借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举措,建立湖北省通关一体化操作模式,支持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湖北同沿海沿边地区间的口岸通关协作,为实现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奠定良好的合作基础。

  (二)全面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大力推广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积极扩展应用范围,最大幅度提升关区通关作业无纸化比率,最大程度减轻企业纸质单证负担。

  (三)进一步提高海关查验效能。全面优化查验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查验流程。实施分类分流查验,对高资信企业适用低布控查验率。进一步提高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出口查验率1个百分点。加大非侵入式查验比重,对水果、冻品等易腐易变质、难以装卸的货物,优先采用机检作业实施非侵入式查验,提高查验效能,缩短查验时间。

  (四)加快推进关检“三个一”合作。对合并口岸查验区的可行性开展深入研究,推动实施关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合作试点,推动建立一体化的口岸执法协作机制。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五)积极支持扩大进口、稳定出口。加大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落实结构性减税、先征后返等政策。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区域通关实现本地报关,支持企业有针对性地扩大进出口规模。主动走访重点进出口企业,了解主要进口产品的结构特点和通关需求,完善监管服务方案,支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

  (六)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预警、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报关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企业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积极协调口岸部门,配合开展对进出口环节不合理收费的整顿清理工作,探索减轻企业查验费用负担的有效办法,努力为从事外贸进出口的市场主体创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

  (七)配合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办理出口货物结关和出口退税证明联签发手续,帮助企业实现快速退税。不断加大对出口骗退税的打击力度。继续做好启运港退税试点工作,进一步争取扩大启运港退税的试点企业、口岸和运输工具范围。

  三、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保税贸易规模

  (八)积极创造条件、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主动对接融合上海自贸区先进的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研究促进湖北武汉自贸区申报建设和先行先试工作,在特定区域(东湖综合保税区和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探索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业务拓展”监管模式。支持区内企业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境内外维修、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等新型业务,形成新的外贸增长点。

  (九)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积极为地方政府提供政策咨询,做好规划布局。积极支持东湖综合保税区加快发展,协助推进黄石棋盘洲保税物流中心建设验收和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建立区域间保税货物“区间结转”新模式,进一步扩大“分送集报”企业范围。

  (十)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探索开展关区电子化手册抽样监控,改进单耗管理模式,以企业申报的实际生产单耗核销。支持并推动集成电路研发企业尝试开展保税业务。

  四、优化湖北外贸发展环境,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

  (十一)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清理、废止缺乏上位法依据、超越上位法、不符合海关执法和管理实际的监管措施,继续按照总署部署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内部核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和内部核批手续。推进执法统一性建设,规制自由裁量权,在商品归类、行政处罚、加工贸易单耗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门户网站、12360服务热线等的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十二)支持新型贸易平台发展。积极配合武汉市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试点相关工作。积极做好试点规划和准备,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模式研究成果的转化。

  (十三)推进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加大对高资信进出口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积极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取消高信用企业规模门槛的政策,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诚信企业提升类别,加快企业类别调整审批速度,落实差别化管理措施,扩大通关便利政策惠及面。加强海关与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认,积极参与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支持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四)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维护正常贸易秩序。加快建设大情报体系,加强横向协作,提高精准打击能力。对冲击国内产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走私商品和重点地区、重点渠道的走私活动开展联合打击,整治、规范问题突出的企业和行业。落实“宽严相济”原则,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对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的案件从快处理。

  (十五)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建立并落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企业联系点制度,积极宣传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名品牌的保护和培植力度,在进出口渠道有力打击各类假冒、盗版、侵权行为,维护湖北企业合法权益。

  (十六)积极服务湖北“引进来、走出去”战略。主动开展政策宣讲,全方位提供咨询服务,积极配合湖北省扩大对外经贸往来、提升招商引资“软实力”。着重加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政策宣传,推动企业积极参与AEO互认合作,为湖北企业更多、更深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有利条件。

  (十七)提高统计分析和统计服务水平。完善统计分析和进出口监测预警机制,针对湖北省外贸进出口规模、基本结构、发展趋势、国际市场布局及份额变化等多方面信息开展深度分析,积极促进分析成果转化。扩大海关统计信息发布范围,强化海关统计数据的社会化服务,及时准确地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效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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