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军民〔2015〕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结合主管部门,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促进资源互动共享,提高军民两用设备设施利用效率,我部针对锻压行业民口单位可向军工科研生产领域开放共享的设备设施资源,组织编制了《军民两用设备设施资源信息共享名录(锻压设备设施)》(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结合本地区(单位)实际,做好《名录》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属地(所属)涉军企业、科研院所充分利用好民口设备设施资源,为军工科研生产服务。
二、《名录》收录设备设施资源有偿使用,具体费用及结算方式由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
三、请结合推广和使用情况,对《名录》编制、使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适时反馈我部,共同改进工作,推动军民两用资源共享共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 010-68205698)
军民两用设备设施共享名录(锻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