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农业部 »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经验交流会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8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集聚集约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5年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工作的通知》(农加发〔2015〕1号)要求和2015年农业部会议计划,定于11月下旬在湖北召开全国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经验交流会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座谈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围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交流经验做法,研讨推进机制,总结发展成效,分析形势任务,部署重点工作。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处室负责人,每单位1人。

  (二)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同志。

  (三)农业部相关司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

  (四)有关专家。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5-27日,会期1天(25日下午报到,27日中午前离会)。

  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产业发展处:010-59192713;

  湖北省农业厅农业产业化处:027-87667299

  五、有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认真准备本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交流材料,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政策建议、相关图片等。请于10月23日前,将书面交流材料和《参会人员回执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送至ncpjgjcyc@agri.gov.cn。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9月21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