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食品函〔2015〕77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我委公开征集了2015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根据各方意见建议,结合2015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重点领域,并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意见,拟定了《2015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传 真:010-52165408
电子信箱:biaozhun@cfsa.net.cn
附件:1.2015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doc
2.《2015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