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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关于公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8    浏览次数:2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函[2015]475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8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联合申报,专家评审,确定了14个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含试点领域和数量),现予公布。
  
  请各地区根据名单(见附件),结合《工作方案》要求,抓紧组织下一步工作。如试点领域及数量确有必要进行调整,试点地区需正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变更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袁  令  010-68205367
  传  真:010-6820536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804)
  
  附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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