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科专项发〔2015〕2号
有关课题申报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科训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5〕837号)的部署,现就受理课题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课题立项工作采取滚动支持为主,辅以少量定向委托课题,不受理自由申报课题。其中滚动支持的课题应属于2015年结题的在研课题,并通过了2015年6月进行的预评估。本次立项将紧密围绕专项总体目标和“十三五”计划重点任务,遴选支持重点,原则上不支持基础研究、前期未开展过的新内容研究和药物开发研究课题。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课题共105项,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请符合本次申报条件和上述受理范围的单位和课题组负责人自行决定参加此次课题申报,申报课题执行年限原则为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
(二)请严格遵守国卫办科教函〔2015〕837号文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三)鼓励已有课题联合申报,对于原有课题参加单位的单独申报,视为新增自由申报课题,不属于此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材料报送
(一)课题申报书和经费预算书分两次报送。
(二)课题申报书在线提交完成后,各申报单位在线打印或导出申报书电子版。将申报书及附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与相关附件一并简易装订成册,由课题责任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0份,通过邮寄或派专人将申报材料按要求送达至规定地点。纸质版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预算书此时暂不报送。
(三)通过评审,且专家评审建议需根据专项总体目标及重点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书调整的课题,将通过申报中心网站将申报书退回至课题责任单位,课题责任单位需组织课题按专家意见修改,并在指定时间再次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请将申报书及附表、预算书及附表用A4纸双面打印,分别与相关附件简易装订成册,各一式10份,连同预算书*.owl文件刻录光盘,通过邮寄或派专人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0层,邮编:100044
联系人:
艾滋病领域:尹旭珂010-52325653
病毒性肝炎领域:王忱诚010-52325622
结核病领域:范秀娟010-52325628
能力建设领域:许有莉010-52325626 赵红庆010-52325657
中医药防治领域:董继鹏010-52325651
附件: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清单.docx
2、课题申报书(模板).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