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推荐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的通知
工信厅财函[2015]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有关高校、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财[2015]2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转型升级发展,切实提升决策支撑能力,我部将组建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工业和信息通信业相关领域,从事技术、经济、财务等岗位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员。
二、推荐方式
(一)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专家选拨条件按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的相关要求。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选和汇总。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有关高校、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推荐。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负责受理,并组织开展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通过评审的专家经公示后纳入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专家汇总表及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与电子版(WORD格式、光盘形式)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
有关材料电子版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财务司/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周欣 010-68205141/15811281688;
罗栋 010-68205158;
传真 010-66021362。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804。
附件:1.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
2.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