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基函〔201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相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加深广大科研管理人员对科技计划改革的理解,进一步提升基础研究管理的整体水平,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定于2015年11月11—13日在宁夏银川举办“基础研究与管理改革培训班”,就当前国际国内基础研究发展形势、国家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举措等内容开展集中培训。
本期培训班由科技部基础研究司主办、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协办,具体由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校进修部承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相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从事基础研究管理的工作人员,一般每单位报名1人。
二、培训主要内容
1. 分析我国基础研究当前发展现状、面临的形势需求以及存在的问题,探讨未来推动基础研究的思路与做法。
2. 解读当前我国科技宏观政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措施和总体思路及重大决策部署。
3. 介绍国家科研基地、实验动物等相关工作。
4. 地方基础研究工作交流。
三、培训方式和师资
培训班将采取专题报告、互动讨论等教学形式,邀请国家有关部委科技管理人员、知名专家授课,并组织学员进行互动交流。
四、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11月10日。
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1-13日。
离会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上午。
培训地点: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校(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西路155号,电话:0951—6660281)
五、相关要求
1. 办班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要求,以及科技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在办班过程中加强对参训学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参训学员自行前往报到地点,本次培训不安排统一的接送。
2. 相关费用。培训班承办方承担学员食宿等培训费用,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
3. 学习材料提交。请培训学员提前做好调研工作,于培训班结束前,结合培训内容和本人工作实际,提交一份1000字以上的培训总结,主要包括对培训内容的理解、体会收获、意见建议等内容。
4. 培训证书颁发。学员圆满完成必修课程,颁发《基础研究与管理改革培训班结业证书》。请学员报到时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5. 回执反馈日期。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1月2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员报名回执(见附件1)传真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
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综合协调处:祝学衍。
电话:010—58881586。
(2)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韩莉。
电话:010—58881079,58881077(Fax)。
邮箱:hanl@most.cn。
(3)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校进修部:白吉祥,蒋跃军。
电话:0591—6660281。
附件:
1. 基础研究与管理改革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
2. 报到路线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