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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关于编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及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4年立项项目后三年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6    浏览次数:2

国科资便字[2015]187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
    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的有关规定和我部工作安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及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4年立项项目后三年预算申报工作即将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课题预算编报工作
    1.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负责组织项目经费预算的申报工作,应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做好项目下设各课题预算编报的指导培训工作,认真审核、汇总各课题经费预算,确保预算编制质量。
    2.做好预算编报的准备工作。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是编制预算的责任主体,对课题经费预算的真实性负责。课题负责人应会同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进行课题经费预算的编报。编制经费预算前需完成两方面工作,一是明确课题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二是认真阅读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3.确保预算编报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客观性。课题经费预算申报书是科技部评估评审课题专项经费的重要依据,课题负责人及承担单位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认真编制课题经费预算。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情况下,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预算编制过程中主要关注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各项支出预算应紧密围绕课题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二是各科目支出应严格执行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三是直接费用下的各类支出均无比例限制,各课题应该根据本研究领域的规律和课题研究的特点实事求是地编报;四是在预算说明中应该详细说明每一项支出预算的依据,尤其是由于研究任务的特殊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一定要进行重点说明。
    二、预算编报范围、程序及要求
    1.编报范围:2014年立项的973计划项目及国家重大科学研究项目(2015年完成中期评估和中期财务检查的项目)。
    2.预算编报程序。进入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http://finance.most.gov.cn),选择973计划进行申报。课题登录密码由课题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课题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课题分配密码,未在我部信息中心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
    3.涉密项目(课题)使用单机版软件报送。
    4.预算申报书必须通过系统打印生成,保证与网上正式提交的数据一致。预算申报书按照规定要求签章和装订后,报送一式8份,同时报送项目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和课题计划任务书调整方案各一式8份。预算申报书和任务书调整方案各需原件一份,其他可以是复印件(预算申报书和任务书调整方案均按项目在前,课题在后的顺序各自装订,原则上应双面复印)。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安排:各项目务必在11月1日前网上提交预算申报书,经科技部评估中心网上形式审查后,根据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并完成打印装订及签字盖章工作,各项目务必于11月10日和11日(9点~18点)报送纸质材料(含预算申报书和任务调整方案)。
    2.报送地址: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
    3.联系人:王薇、张倩,咨询电话:010-88231317。
    4.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10-88659000-5,电子邮箱:finance@most.cn。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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