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信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 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4-09-23    浏览次数:1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将《黑龙江省工信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17日

  黑龙江省工信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以下简称《政策举措》),做好向上争取和对接工作,有效释放各项措施的政策效应,促进我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分工

  按照省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省工信委牵头主办工作任务6项,其中,政策类任务3项,重大项目类任务3项。协办工作任务15项,其中,政策类任务12项,重大项目类任务3项。省政府领导交办事项1项。依据委内处室工作职能,这22项工作任务与委内中小企业局、科技处、节能处、军民结合处、电力处等18个处室工作业务有关(具体分工见附表)。

  二、工作安排

  此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学习宣贯阶段。9月1日—9月11日。在全省工业战线组织学习《政策举措》,以及省委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71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政策举措》的精神实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联动,全力推进,营造全省工业战线贯彻实施《政策举措》的良好氛围,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制定工作方案阶段。9月12日—9月30日。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委内相关处室、分管委领导。在对政策举措进行细化、梳理的基础上,由各分管主任带队,赴工信部、国防科工局进行前期汇报,明确对上争取的具体政策、重大项目及相关事项。承担主办工作任务的处室,要抓紧与协办单位协调,研究制定推进工作总体方案,明确各部门任务目标、时间节点、主要工作、具体措施、工作分工。承担协办工作任务的处室,要积极与主办单位协调,明确我委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我委的推进工作方案。

  第三阶段:积极对上争取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由各分管委领导带队,重大事项由委主要领导带队,赴工信部、国防科工局进行对接,落实《政策举措》中与我委有直接联系的政策和重点项目,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借助《政策举措》出台的机遇,对需要进一步向国家争取的政策和重大项目,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力争在多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四阶段:跟踪落实强力推进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5年6月30日。密切关注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工信部、国防科工局领导和有关司局请示汇报。必要时,请省政府领导带队与工信部、国防科工局进行汇报争取。12月末前,争取与我委有直接联系的政策和重点项目得到落实。对需要进一步向国家争取的政策和重大项目,力争2015年6月末前,大多数事项取得重要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此项工作由孙珅主任亲自主抓,负责《政策举措》的总体推进工作。规划与投资处作为此项工作的总体牵头处室,负责与省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协调。各相关分管委领导、处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处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是要高度重视。《政策举措》是重大的政策红利,也是发展机遇,既是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重要抓手,也是确保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保障。时间紧迫,政策执行期仅一年多的时间,全委上下要把贯彻落实《政策举措》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分管委领导和处室要抢抓机遇,主动作为,逐条分析,深入研究,谋深谋实,立足工作职能,提炼出对上争取的政策和重大项目。

  三是要明晰责任。要根据工作任务分工,抓紧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同时,要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以及相关市地政府的协调,落实部门分工、部门责任,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密切配合,合力推进。

  四是要强化督办。省工信委将此项工作列为督办,各相关处室每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分管委领导和委主要领导汇报。规划与投资处每两个月向省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任务分工表

   黑工信规划发276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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