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减负办、市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6月26日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4〕124号)精神,现将《成都市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成都市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
成都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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