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光明食品集团:
根据市农委《关于加快本市“三品一标”工作发展的意见》(沪农委〔2013〕36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三品一标”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3〕367号)和市财政局批复市农委2014年预算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14年“三品一标”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各区县要在收到奖补资金后的一个月内将奖补资金直接下拨到各获证单位,并切实加强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以及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资金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