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宁夏 » 科技厅 » 正文

关于做好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6    浏览次数:4

各有关县(市、区)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星火计划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根据《星火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受科技部委托,自治区科技厅将对2011年、2012年立项的国家级星火计划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及内容

  验收工作以星火计划项目任务书为基本依据,包括以下内容:开发内容完成情况;技术配套及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情况;技术培训及扩散情况;经费使用情况。

  二、验收方式

  科技厅邀请专家组成验收专家委员会,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执行情况统一组织验收,并形成专家验收意见,上报科技部。星火计划重大项目验收包括课题验收和项目验收,课题验收通过后才能进行项目验收,一般采取现场考察验收与会议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项目采取会议集中验收方式进行。

  三、验收材料

  1.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验收表(见附件2);

  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见附件3);

  3.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4.相关附件(项目实施中的管理文件),项目实施效益证明(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盖章),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涉及产品质量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

  5.项目财务验收结论(国拨经费50万以下项目或课题要通过自治区科技厅条件财务处进行项目或课题财务验收,并出具财务验收报告;国拨经费超过50万以上项目要通过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或课题专项审计,并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四、验收进度安排

  1.2014年10月30日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包括项目财务验收报告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送科技厅农村处初审,审核通过后,下达验收通知。

  2.2014年11月21日前,组织有关专家完成项目现场考察和会议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3.2014年12月22日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将正式验收材料和光盘(光盘附项目验收相关图片、视频等)一式两份上报科技厅农村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玮、杨海霞

  联系电话:0951-5032556、5032764

  邮    箱:kjt5032556@163.com 

附件:1.宁夏2014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验收名单: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onmousewheel='return img_zoom(event,this)' alt="" src="http://www.1633.com/policy/uploads/allimg/141016/0951344930-0.gif" />

           2.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验收表: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onmousewheel='return img_zoom(event,this)' alt="" src="http://www.1633.com/policy/uploads/allimg/141016/0951344930-0.gif" />

3.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提纲)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onmousewheel='return img_zoom(event,this)' alt="" src="http://www.1633.com/policy/uploads/allimg/141016/0951344930-0.gif" />

 

nth="10" year="2014" w:st="on">

nth="10" year="2014" w:st="on">2014年10月10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