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季度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进展顺利,经2014年10月9日评审会评审,兰州昊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兰州鑫福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甘肃大智和众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2042户企业符合扶持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来信或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核实。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期为10月17日—10月21日,共5天。
受理时间为公示期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法
市工信委服务体系建设处 梁瑞
电话:8775371 手机:18993899098
市工信委服务体系建设处 尹红
电话:8519839 手机:13919766824
电子邮箱:873980050@qq.com
兰州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