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粒子物理研究中心,CERN建造的大型强子对撞机(LHC)是现今世界上能量最高的研究高能物理前沿科学问题大型科学装置。中国与欧洲核子研究中心开展的重大国际合作始于199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科技部、中国科学院等部门持续资助了中国科学家参与LHC的国际合作。
根据NSFC与CERN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NSFC将继续支持中国科学家参与CMS和ATLAS两个探测器的国际合作,利用这两个大型探测器实验开展物理分析和科学研究,为我国科学家进行大型探测器的研制和参与大型国际合作积累宝贵经验,也为国际高能物理前沿研究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2016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范围及说明
2016年度资助范围包括CMS国际合作和ATLAS国际合作,即利用CMS探测器实验和ATLAS探测器实验开展物理分析和科学研究。申请代码为 A0502,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和不符合资助范围的申请书将被初筛。
(二)资助年限
2016年批准项目的执行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6年计划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4项,NSFC资助总经费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
三、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双方科学家或合作组之间应当具有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项目参加者应是合作研究的实质贡献者。
(三)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参与申请或者参与承担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五、申报要求
(一)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ERN(国际组织)”,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还须填写英文申请书(可从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下载),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三)报送材料:中方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后,须打印一套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PDF文件)及附件。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本人签字、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亚非与国际组织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四)受理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26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6年2月22日至2月26日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永涛 蒲钔
电 话:010-62325449,62327182
Email: zhangyt@nsfc.gov.cn, pumen@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数理科学部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