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和内部管理检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5〕17号)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对象
今年重点检查对象主要为近年未检查过的、以前年度受过行政处罚的、异常变更的、被举报以及未自查的非证券资格事务所。检查数量为50家(名单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审计程序是否到位、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意见是否恰当,事务所是否保持设立条件、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是否低价招揽业务、是否按要求进行业务报备、是否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保险,以及事务所自身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缴纳税款等。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 :四川省财政监督检查局 樊筝筝
联系电话:(028)86650442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四川省财政厅12楼15号
邮 编:610016。
附件: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检查名单
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