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检查公示

发布日期:2015-08-18    浏览次数:5

   四川省财政厅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和内部管理检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5〕17号)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对象
  今年重点检查对象主要为近年未检查过的、以前年度受过行政处罚的、异常变更的、被举报以及未自查的非证券资格事务所。检查数量为50家(名单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审计程序是否到位、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意见是否恰当,事务所是否保持设立条件、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是否低价招揽业务、是否按要求进行业务报备、是否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保险,以及事务所自身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缴纳税款等。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 :四川省财政监督检查局 樊筝筝
  联系电话:(028)86650442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四川省财政厅12楼15号
  邮  编:610016。
  
  附件: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检查名单
                   
                    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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