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2〕1120号)和《湖南省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为提升农村商贸流通网络信息化水平,建设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抓紧抓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提高我省农村商贸流通网络信息化程度,增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农家店立体服务功能为目的,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愿、政府助推、合作共赢的指导思想和实事求是、追求质量、强化效益、突出服务的建设原则,将二期(以农商通机具布放为主)、三期(以承办企业自主建设为主)“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步推进,为农村商贸构建安全、快捷、高效的流通网络,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立体化服务。
二、目标任务
1、搭建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并强化商务部门、承办企业和零售网点的信息在线管理,逐步实现全省承办企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2、布放信息化终端设备。农商通机具布放任务上限为5000台,力争2014年底全省农家店信息化网点覆盖率达到30%,2015年底达到50%。
3、实现线上信息交互。依托信息平台,为企业和客户提供仓储管理、订单处理、资金往来和信息发布等线上综合服务。
4、开展线下物流整合。依托平台进行订单科学处理,整合物流配送,实现流程再造,节约运营成本,提高流通效益。
5、拓展网点便民增值服务。通过提供刷卡消费、助农取款、网上支付、账户查询、便捷缴费、交通票务、小额信贷等各种便民服务,提升网点服务功能。
三、政策支持
(一)二期信息化建设。农商通机具、配套MISPOS机和SIM卡由省商务厅分批购置,由湖南农行管理分发。农商通机具无偿提供给网点使用,农商通内置SIM卡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购置,并按每台机具1年120元标准配套数据流量费用,满1年后不再提供(第一年费用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按照机具布放数量拨付长沙移动公司)。农商通机具产权归属省商务厅。MISPOS收银机产权归属湖南农行,适当收取押金,相关政策规范由业务合同约定。(具体实施步骤见附件)
(二)三期信息化改造。按照湘商建设〔2013〕167号文件要求,三期信息化改造以承办企业自主建设为主,按照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适当支持。要求承办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和服务农民意识强,农村商品配送率高,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承办企业用于信息化服务系统及应用、用于农家店终端硬件购置等固定资产投入在50万元以上。
三期信息化改造项目申报有关要求:1、市州商务局会同财政局提供市州信息化改造项目申请报告;2、承办企业提供信息化改造项目申请报告;3、承办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具体清单;4、承办企业信息化改造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复印件;5、承办企业信息化平台界面图片;6、信息化改造项目绩效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申报项目验收的企业10月3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市州商务局、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是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当前需要尽快完成的中央下达我省的政策支持项目,各级商务、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和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保证信息化改造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做好协调服务。信息化改造涉及到多个部门,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主动做好各方面的协调,与财政部门、农行、移动、鑫诺公司建立联系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主动为参与信息化改造的承办企业提供服务,简化手续,加快进度,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附件:二期信息化改造试点具体操作步骤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
二期信息化改造试点具体操作步骤
一、选定企业和网点遴选
1、选定承办企业。由市、县商务、财政部门组织,尊重企业自愿,选定信息化改造承办企业。基本条件:一是经营日用品连锁企业及大型农资连锁企业;二是自有较大规模配送中心,管理规范,作用突出;三是网点商品配送率达40%以上;四是重视加盟店建设,加盟店数量 200家以上、实际配达的网点500家以上。
2、网点遴选。由县级商务、财政部门协调,县农行、鑫诺公司具体组织,承办企业统筹考虑所属网点分布、经营状况和建设意愿,选择按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农家店、建立长期配送业务的农家店和农行优质商户并纳入建设范围,合理进行布局。填报《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申请表》(附件1),并指导填报《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网点审核汇总表》(附件2),县级商务局、财政局汇总企业及门店申请表报市州商务局、财政局,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汇总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并送湖南农行、鑫诺公司备案入网。
二、资料要求
资料具体由当地农行、鑫诺公司负责进行审核收集整理,由县级商务局、财政局报市州汇总,以市州为单位报省厅和省农行备案。
1、网络平台准入条件:门店须提供营业执照、店主身份证、店主手机号码、店铺营业面积等相关资料数据。
2、金融业务客户准入条件:根据信用卡收单管理相关规定,客户必须向农业银行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明资料,并在农业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经农业银行调查审批后,布放信息化终端设备,并开通相关业务功能。
3、移动通信入网条件:网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联系方式。
三、安装运行
县级商务部门牵头组织,承办企业配合进行硬件安装:农商通机具相关业务由鑫诺公司负责,金融业务由农行系统负责。
四、业务培训
由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农行系统、鑫诺公司分别对就各自业务进行培训。
培训对象:市、县商务部门业务分管人员、承办企业信息管理员和配送人员、网点业务人员。
培训内容:信息平台、终端设备、金融服务、便民服务、常见故障处理等操作知识介绍。培训情况由县商务局建档备查。
五、项目验收
验收工作在机具安装运行后15天内完成,主要确认网点法人联系顺畅,机具运转正常,具体由县级商务局、财政局和农行联合开展,各市州归档汇总上报。验收资料包括:《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申请表》(附表1)、《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网点审核汇总表》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网点名单申报表(附表2)。
附表:1.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申请表
2.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网点审核汇总表
附表1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申请表
承办企业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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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承办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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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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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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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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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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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日用品、农资、邮政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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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股东性质(国有企业、供销社、民营或个人、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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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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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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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网点总数 (个)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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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直营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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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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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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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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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配送中心数量(个) |
配送中心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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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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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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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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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零售行业时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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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实现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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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设信息化网点数量(个)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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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直营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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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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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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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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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投资总额 (万元) |
其中:信息化硬件设施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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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建设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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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店及配送投资占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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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 绩效分析 |
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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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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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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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湖南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网点审核汇总表
承办企业名称: 所属区市: 申报日期:
编 号 |
网 点 名 称 |
网 点 地 址 |
户 主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
联系电话及邮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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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盖章): 承办企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