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监局:对《关于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0    浏览次数:2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家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和《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鼓励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等规定。山东省质监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拟定了《关于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现对社会征求意见。

  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15日。

  电话:0531-89012115

  邮箱:fanxb@12365.sd.cn

  联系人:范晓斌

 

  山东省关于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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