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经各有关部门、地方推荐,形式审查,能力评估,视频答辩和综合评审等程序,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确定了第三批申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含口腔、老年2个疾病领域)的组建依托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20日至2月29日。
领域 |
编号 |
依托单位 |
口腔疾病 |
1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2 |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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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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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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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疾病 |
1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2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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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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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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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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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
如对依托公示对象组建相应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有异议,可以向科技部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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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