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信〔2011〕16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的通知》(工信部信〔2013〕31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0日
重庆市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
(2014―2018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以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围绕“6+1”支柱产业的改造提升,大力实施智能工业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主导行业、工业服务业和新兴产业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工业企业产品研发能力、经营管控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和产业链协作能力,着力提高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的应用水平,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全面促进工业结构整体优化,推动全市工业上规模、上水平。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完善政府、行业和企业之间的协同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推动政府与企业之间、行业与企业之间、科研院所和服务支撑机构与企业之间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融合创新,优化产业。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催化创新作用,以增强创新发展为两化深度融合的战略基点和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的优先目标,推动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快工业企业创新融合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面向需求,强化应用。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面向智能工业、物联网、物流信息化、电子商务、节能减排等重大领域,深化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制造、供应链协作和市场营销等环节的应用,催生新技术、新市场,形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两化深度融合发展体系,构建智能化、低消耗、低排放、可循环、可持续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
突出重点,培植特色。结合工业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资源优势,分区域、分行业实施一批有基础、有特色、有效益、有亮点的试点示范项目,以点带面、逐步展开,助推新兴产业发展,形成具有重庆特色的两化深度融合发展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2018年,重庆两化深度融合取得显著成效,企业竞争能力普遍增强,信息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有力,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全市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到85%。
――提升工业企业智能化水平。加快信息技术在企业主要业务环节的深度融合应用,规模以上企业两化融合水平逐级提升,处于集成提升阶段以上的企业达到85%,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强、应用效果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企业;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管理和生产控制的比例达到60%,应用电子商务开展采购、销售等业务的比例达到55%。
――加快物联网产业应用示范。以国家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全力构建物联网硬件产品研发与制造、物联网软件开发集成与服务、物联网平台运营服务、物联网中介服务等产业集群,在物联网城市、智能工业、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物流、智能农业、智能医疗、环境监测等八大领域建设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将重庆打造成为国家物联网技术应用高地和产业示范基地。
――完善物流信息服务产业链。以建设“立足重庆、面向西部、辐射全国、联动全球”的西部物流信息服务中心为目标,培育一批物流信息中介和服务企业,搭建物流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催生新兴产业,促进重庆物流信息化快速发展。
――打造电子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以创建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契机,按照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营造环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思路,建设一批全国一流、面向行业企业的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促进重庆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促进企业提升节能效益。引进和研发一批支持企业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追溯的电子信息技术和软硬件产品,形成一批信息化促进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信息追溯应用示范工程。推动55%的重点工业应用企业数字能源解决方案达到较高水平。
――推进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为工业企业提供工业创意、工业设计、移动决策、精益生产、产品检测、电子商务、工业物流、产品追溯等云创新服务,显著提升工业企业研发创新能力、精益管控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提高重点行业装备数控化率。促进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在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得到快速应用,重点行业装备数控化率达到75%。
二、主要行动
(一)“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推广行动。
1.行动目标。
完善和壮大两化融合服务队伍,提升两化融合支撑服务机构的核心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服务能力,促进两化融合服务业的形成与发展。推进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设。根据“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建立重庆第三方认定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实施和改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促使企业稳定获取预期的信息化成效,引领企业打造和提升信息化环境下的竞争能力。
2.行动内容。
――完善两化融合服务体系。加强市级两化融合促进和服务中心建设,围绕物流信息化、物联网、节能降耗、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建设两化融合技术应用中心等一批服务机构,培育专业人员,开展咨询、认定、培训等专业化服务。
――实施首席信息官(CIO)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实施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出台信息官(CIO)能力建设标准。
――开展企业两化融合等级评估。根据“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制定重庆地方性两化融合评估体系和等级评定办法,认定一批第三方企业两化融合等级评估机构,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和等级评定,树立一批示范企业。总结提炼示范经验和成果,全面推进评估对标和示范推广,推动两化融合深入发展。
(二)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示范推广行动。
1.行动目标。
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围绕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天然气化工、材料工业和消费品工业等重点行业,开展智能化提升行动,提升重点工业产品、骨干企业、主导产业链以及整个工业体系的智能化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行动内容。
――提升工业产品智能化水平。通过嵌入式控制技术、数控技术、可编程控制技术(PLC)等电子信息技术,将知识数字化并融入到产品结构中,大力开展工业企业产品特别是自主品牌产品的数字化提升和新产品研发,形成一批智能产品,如智能汽车、智能仪表、智能装备、智能医疗设备等,提升工业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企业综合效益。
――提升工业装备智能化水平。通过分布式控制技术(DNC)、集散控制系统(DCS)、制造执行系统(MES)等信息技术和系统,对现有工业企业生产装备特别是一些关键装备进行数字化改造、网络化集成,促进新装备实现上档升级。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面向重点行业生产过程柔性化、智能化的应用需求,开发一批标志性的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设备。推进重点领域如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应用。提升工业企业生产装备运行效率、利用率和工业企业生产制造能力。
――提升工业企业智能化水平。支持重点行业中信息化基础较好、有行业示范作用的企业,以信息技术与产品开发、经营管理和生产制造等核心业务深度融合为重点,实施典型工业企业运行智能化提升工程,包括以计算机辅助工程分析(CAE)和产品数据管理(PDM)为重点的产品开发智能化提升工程、以企业资源计划(ERP)和决策支持系统(DSS)为重点的经营管理过程智能化提升工程、以制造执行系统(MES)为重点的生产制造过程智能化提升工程。促进企业产品开发、经营管理和生产制造过程的集成优化运行,提高企业运行效率、运行质量和市场综合竞争力。
――提升主导产业链协作智能化水平。围绕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协作性强的支柱产业,实施主导产业链协作智能化提升工程,建立产业链协同设计、协同物流、协同商务等产业链协同信息平台,以龙头企业信息化带动中小企业信息化,提高全产业链信息化水平。实现产业链龙头企业与配套商、分销商、客户或企业分支机构之间在产品开发、物流配送、商务交易等方面的集成优化运行,整体提升产业集聚能力、产业链上企业的创新设计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
(三)中小企业两化融合能力提升行动。
1.行动目标。
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和专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降低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门槛,解决中小微企业在技术创新、企业管理、市场开拓、投资融资、人才培养、信息咨询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
2.行动内容。
――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鼓励电子商务服务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融资等服务。鼓励信息服务商打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依托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收集发布、政策咨询、创业辅导、技术创新、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
――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能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的信息化应用;中小微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创新业务模式,运用信息化服务平台和第三方外包服务促进基础和集成应用。
(四)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集成创新行动。
1.行动目标。
深化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提高行业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促进以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为核心的新型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壮大,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提高产业链整体效率。
2.行动内容。
――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工程。根据重庆物流服务体系的需要,整合相关政府部门、物流行业企业及应用企业的需求,打造开放式的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如危险品、产品回收、应急救援等专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重庆市现代物流业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物流信息管控系统示范工程。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商贸企业及制造企业之间的联动合作和沟通对接,建立企业物流信息管控系统,实现物流信息共享互动,构成业务协同的全程供应链管理。
――物流信息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工程。加强物流信息化技术自主研发,支持物流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开展货物跟踪定位、智能交通、管理软件、移动物流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攻关,提高物流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适应物流业与物联网融合发展的趋势,加大物联网在物流领域的应用。
――物流信息电子商务提升工程。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围绕重庆支柱工业和服务业主要行业,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行业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带动工业和服务企业开展面向全球的电子商务。探索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企业活动,探索企业出资、政府补贴和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优惠服务费的电子商务推进新模式;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行电子支付,加快手机电子钱包和智能IC卡在公共交通、公用事业、消费购物、物业智能化管理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五)重点领域智能化水平提升行动。
1.行动目标。
加快民爆、危化、食品药品以及重点用能行业智能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提高重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测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公示,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全程可追溯。提高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智能化水平,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建立便利交通服务枢纽平台,保障市民出行便捷及安全。
2.行动内容。
――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测监管。建设覆盖全市民爆主管部门、民爆企业的行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动态信息全程监测。建立民爆企业生产、流通全过程安全管控体系,实现对关键安全生产要素的闭环信息化管控,提升民爆行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实现食品行业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搭建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肉制品等领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面向消费者提供企业公开法定信息实时追溯服务,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药品行业信息化监管。建立药品生产批准证书查询库和换证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药品行业信息交流。建立药品生产信息数据库,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搭建违法案件群众举报信息平台,完善药品打假机制,提升药品监管能力。
――提高重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围绕特种设备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高危工业产品运输监控和管理等关键环节,支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促进生产本质安全。
――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实施数字能源重点工程,大力推动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流程工业能源在线仿真系统等节能减排信息技术,在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区域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开展企业数字能源应用等级评价,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建立便利交通服务枢纽平台。整合基础平台、完善采集手段、深化服务应用,建重庆交通运行监测系统,实现全市交通动态信息全程监测;深化交通信息资源整合,提高信息资源开发水平、信息服务水平,搭建交通数据中心体系,形成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市民便捷出行体系。
(六)物联网应用水平提升行动。
1.行动目标。
发挥重庆物联网基础设施和运营资源的优势,加快推进物联网相关产品、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动战略型新兴产业的发展,提升信息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行动内容。
――建立物联网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加大对物联网领域重点学科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扩大学位点布局和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重庆进行物联网成果转化或创办物联网企业。建立研发和产业集聚带动人才集聚的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和交流,引进技术和创业团队,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配套企业来重庆共谋发展,为物联网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打造物联网产品研发基地。以两江新区为基础,吸引国际国内高水平研发企业入驻,加大应用物联网产品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建设物联网产品研发基地,支撑国家物联网基地的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面向全国提供物联网产品研究与开发服务。
――打造物联网产品制造基地。以西永微电园为基础,引进和建设物联网制造企业,打造包括产品研发与生产、嵌入式软件与系统软件开发、物联网节点和接入系统与集成服务、系统营运与应用服务的物联网产业链,形成物联网制造基地,支撑物联网产业的发展。
――打造物联网运营基地。以茶园新区为基础,引进和建设各类行业性物联网运营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物联网运营基地,支撑全国物联网业务运营。以通信运营商为依托,建立支撑全国物联网通信运营平台,为全国物联网业务运行提供通信、产品和业务管理支撑;大力支持企业利用通信网络资源,建立面向企业生产制造、物流、能源等领域的专业应用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各类物联网服务。
――打造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在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和企业建设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和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围绕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业与装备制造、能源、交通、物流、农业、商业、食品医药、环境监测等领域展开产品集成应用,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
(七)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行动。
1.行动目标。
以大力推动“云端重庆”战略为核心,抓住信息、材料、能源等技术变革与制造技术融合创新的重大机遇,深化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装备、汽摩、智能终端制造、能源等重点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促进全市产业链、价值链信息交互和集成协作;以服务外包发展、电子商务驱动、工业云建设为主,提升传统产业在设计研发、原料采购、资源调度、生产、销售、仓储、运输等环节的综合利用率,促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模式转变,形成符合重庆特点的战略性优势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工业生产向智能化、柔和化和服务化转变、延伸产业链,培育新业态。
2.行动内容。
――实施“云端计划”和试点示范。在全力推动“端”制造的同时,以数据中心为依托,大力引进软件开发、国际电子商务、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增值应用服务等龙头企业,采取“引凤筑巢”方式加快推进云端产业链的无缝集成和整合。促进新兴信息技术在装备制造、汽摩、化工、材料、能源、轻纺等行业应用试点示范,加快技术改造、资源整合,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助推工业转型升级。
――推动服务外包发展。以西部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依托,围绕工业设计重点目标,以软件研发、定制开发、金融后台服务为基础,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深入渗透到工业企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等领域,优化工业产业结构,拉动信息增长,提升发展效率,形成个性化制造新模式。
――推进制造业生态变革。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从产品销售和广告营销向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渗透,推动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变革,形成个性化定制生产新模式。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电子商务与制造业的集成应用模式。
――促进工业大数据集成应用。加快落实重庆市大数据行动计划,通过攻克一批大数据关键技术,打造2—3个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培育10家核心龙头企业、500家大数据应用和服务企业,引进和培养1000名大数据产业高端人才,形成500亿元大数据产业规模,建成国内重要的大数据产业基地,实现大数据技术在装备制造、汽摩、化工、材料、能源、轻纺等行业管理和经济运行中的应用,形成行业大数据平台,促进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
――搭建“工业云”平台。聚焦工业企业在设计、管理、生产、销售、物流及节能降耗等方面的云服务需求,借助云计算商业模式,分“三步”建成具有重庆特色的B2B2C云端应用软件及增值服务创新平台。第一步以笔电产业为工业云平台建设的突破口,率先实现笔电产业与国际品牌厂商、零部件厂商间商流及物流的信息化交换;第二步将增加具有共性需求的云服务内容(如基于平台的设计、内部管理等),突出工业云平台与金融服务机构及电子口岸的资源整合,实现结算和融资等金融服务信息化,将工业云平台推广至全市主要工业行业;第三步将不断丰富产业应用服务、推广个性化定制服务,形成基于工业云平台的应用服务交易市场。
(八)信息产业支撑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行动目标。
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实现电信运营商向综合信息服务商转变。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提高电子信息产业链各环节配套能力,逐步形成安全可控的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信息技术与传统工业技术协同创新能力得到增强。
2.行动内容。
――提升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启动实施“国际信息港”建设,打造国家一流信息网络硬件设施。一是实现产业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全国领先。到2017年,核心产业园区可满足数据中心运营企业、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高速互联网接入,以及基于IP网或传输网、各类传输速率的VPN业务需求。二是主城核心圈信息基础设施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主城核心圈通信网络建设,主要围绕“光网?无线宽带重庆”建设项目,加快核心城区“光进铜退”,保障新建住宅小区光纤网络覆盖,加强3G网络覆盖和网络优化,以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和无线宽带网络的融合为基础,建设城市一体化宽带及融合、高速、泛在的宽带网络。三是“两翼”齐飞、牵引农村信息化西部领先。加强“两翼”和农村地区通信网络建设,继续推进“村村通”“点亮村小”等工程,缩小城乡信息资源差距,实现农村信息化西部领先。
――增强信息产业支撑服务水平。加快集成电路、关键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新型显示、云计算、物联网等核心技术创新,突破专项行动急需的应用电子、工业控制系统、工业软件、三维图形等关键技术。支持面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关键领域安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提高信息化综合服务能力。鼓励电信运营商、信息技术服务商、互联网企业之间加强合作,有效利用平台资源、数据资源和渠道资源,通过云服务模式面向企业提供服务。支持电子商务、物流、第三方支付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化信息服务在企业经营管理、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培育信息化咨询、规划、培训、评估、审计等专业服务机构。
――支持信息技术企业与工业企业战略合作。实施信息技术产用合作专项,在汽摩、化医、材料、装备等重点行业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形成可推广的行业解决方案,支持工业企业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和产品。在重点消费领域加强产用互动合作,提升移动智能终端、高端家电、医疗器械、玩具等产品智能化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强应用电子产品和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工业软件开发、标准化及行业应用。推进重点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行业协会、企业和研发机构共同组织产用合作联盟。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两化深度融合工作推进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由市经济信息委统筹建立跨部门、地区和行业的两化深度融合实施协同推进机制,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推进相关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实施,抓好专项行动部署、分解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等工作。
――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市经济信息委发挥好两化融合专项行动牵头作用,抓好两化融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市级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负责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两化融合工作;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积极对接市级有关部门,形成左右协同、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构建合力工作格局。引导各行业企业、协会、中介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广泛参与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增强沟通交流,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两化融合的良性氛围。
(二)加大两化融合资金支持。
――加大政府财政扶持力度。每年在工业振兴专项资金中,单列两化融合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两化融合共性技术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
――整合市县两级资金。市级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改造专项、工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电子商务等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等资金的政策效应,重点支持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重点项目研发和应用;各区县(自治县)要积极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设立相应配套资金,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拓宽中小企业投融资渠道。引导、支持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创新金融服务,为两化融合基础条件好、推进效果明显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创新融资方式,鼓励企业采用分期付款、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投资等新融资模式推进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朝基础性、战略性行业和民生领域的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倾斜。
(三)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
――鼓励两化融合研发。对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鼓励两化融合改革。各行业企业的软件开发及信息服务部门从原企业剥离,成为独立法人实体,为本行业的信息化改造提供服务,转向专业化发展的,满足条件可优先认定为软件企业、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企业,享受相应的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两化融合专业机构发展壮大。鼓励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两化融合技术服务,相关的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获得的收入,可按国家规定免征营业税。
――鼓励企业推进两化融合。对承担两化融合信息系统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以及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企业,给予适当资金资助。
――鼓励两化融合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和专业机构两化融合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流程标准体系研究等项目,并给予适当资金资助。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推广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具备条件的国有和大型企业探索设立首席信息官,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设立首席信息官,充分发挥其在企业两化融合中的决策和推动作用。
――建立两化融合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围绕引才、育才和用才三大环节,引进一批懂战略、懂技术、懂运营、懂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科学设置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的学科和专业,培育一批适应产业发展需要,掌握行业技术前沿的创新人才,打造一批能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创新团队;推行两化融合引导项目与企业信息技术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制度,提高企业信息技术人才占专技人才的比重。
――认定一批两化融合培训机构。通过认定一批两化融合培训机构,加强专业信息技术领军人才和紧缺专业骨干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五)完善评估考核激励。
――强化目标任务评价。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要明确任务分工、工作进度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市经济信息委牵头每年组织开展检查与效果评估,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开发布并作为专项行动滚动调整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两化融合考核标准。完善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相关企业推动两化融合成效进行全面评估,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对开展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区县(自治县)进行通报,并减少相应项目和资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