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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6年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现场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6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内有关司局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办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全国都市现代农业建设,我部拟于4月下旬在北京市召开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现场交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4月27-28日(26日全天及27日上午报到),会期1天半。其中,大会交流半天,实地考察1天。

  二、会议地点

  北京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总机:010-84901199)。

  三、主要任务

  会议主题是,以发展新理念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三产融合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城乡一体、开放共享、产业融合、高效生态、功能多样、幸福和谐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目标,现场考察北京市都市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总结交流各地做法和经验,明确“十三五”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推动大中城市郊区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机制,拓展多元功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四、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主要负责同志;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唐山、大同、包头、吉林、齐齐哈尔、徐州、苏州、芜湖、泉州、洛阳、常德、绵阳、三亚等城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二)会议邀请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唐山、大同、包头、吉林、齐齐哈尔、徐州、苏州、芜湖、泉州、洛阳、常德、绵阳、三亚等城市主管农业的副市长,“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司局级负责同志。

  (三)农业部部领导;农业部办公厅、政法司、经管司、市场司、计划司、财务司、科教司、种植业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产品加工局、渔业局、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农业部信息中心、农展馆主要负责同志。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市场处负责填写本单位参会代表回执(见附件),于4月13日前通过传真反馈至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另请负责将会议通知抄送所辖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唐山、大同、包头、吉林、齐齐哈尔、徐州、苏州、芜湖、泉州、洛阳、常德、绵阳、三亚等城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请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唐山、大同、包头、吉林、齐齐哈尔、徐州、苏州、芜湖、泉州、洛阳、常德、绵阳、三亚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所属市政府报告,协助邀请主管副市长参加会议(邀请函另送),并负责填写市政府领导及本单位参会代表回执,一并于4月13日前通过传真反馈至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三)请各参会城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围绕本地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形成不超过3000字的书面材料,于4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请北京、南京、杭州、郑州、昆明、西安、大连等7个城市另行准备典型发言材料,经领导审核后,与书面发言材料同期上报。其中,北京市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他6个城市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四)请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合理安排工作,保证主要负责同志按时参加会议。主要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请在参会代表回执上说明原因。会议代表凭此通知到北京会议中心报到,一律不带助手。报到当天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南站等站点均安排接站。会议代表自订返程车(机)票。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会议负责,其他费用及往返差旅费用请自行负责。

  联系单位: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联 系 人:李瑞娟、淮贺举

  联系电话:010—59191379、2324,18500237506

  传真:010—59192376

  电子邮箱:scsyjc@163.com

  会务接待: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袁雪松、胡玉根

  联系电话:13910738295、13910906679

  附件:参会代表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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