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及省级星火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9    浏览次数:1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星火计划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提高国拨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星火计划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示范作用,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立项的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课题)及省星火计划已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星火计划项目验收

  按照科技部农村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验收抽查工作的函》(国科农技〔2014〕17)要求,受科技部委托,省科技厅统一组织2012年度山西省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及专项工作类课题的验收工作(项目清单见附件1)。有关市科技局、省农科院负责具体组织、协调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星火计划重大项目验收包括课题验收和项目验收。科技部将对项目验收工作进行监督与抽查。

  1、验收依据及内容

  依据《星火计划管理办法》及《星火计划项目任务书》、《星火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重点检查项目、课题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

  2、验收方式

  省科技厅将聘请相关技术、财务和管理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会议集中验收。(召开验收会时,项目单位须提交装订好的验收材料一式八份,并准备15分钟以内的汇报多媒体(PPT)

  3、验收材料及要求

  (1)星火计划项目(课题)验收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

  (2)项目任务书、课题任务书(复印件);

  (3)项目(课题)完成情况及财务等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验收材料(1-3)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要求:A4纸大小,普通胶装;材料书脊按“项目编号、省名称、项目(课题)名称”的顺序,打印项目基本信息。

  (4)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课题)验收证书(单独装订)

  (5)验收光盘:含验收总结报告等验收材料电子版及反映项目实施成效的图片、视频等。

  4、验收时间

  请各项目单位11月28日前准备好项目验收材料报组织部门审核,项目验收会时间初步定于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省星火计划项目验收

  根据《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于2014年11月~2015年1月开展省级星火计划已到期项目验收工作。

  1、验收材料要求

  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准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编制验收材料,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工作(要求每个项目准备10分钟左右的汇报多媒体(PPT),验收材料一式五份)。项目组织部门要依据项目任务书,特别是考核指标要求,严格审查验收材料。

  2、验收时间

  各承担单位须在11月30日前准备好验收材料并报送项目组织部门。各组织部门须在12月10日前将本部门验收项目清单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农村处。

  另:请各部门认真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做好星火计划、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年度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农村处。

  邮箱地址:sxskjtncc@126.com

  联系人:王宇宏  张霞   郭源远

  联系电话:0351—4052368

 

附件1、2012年度山西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课题)名单

附件2、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实施总结报告撰写提纲

附件3、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课题)验收证书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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