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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16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参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9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中沙双方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等单位搭建对接交流的平台,推动中国高新技术成果及装备输出,提升中沙两国科技创新合作水平,科技部、沙特阿拉伯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科技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拟于2015年10月在沙特共同举办“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同期还将举办中沙科技合作高峰论坛、中沙技术转移对接协调会、专题推介等活动。本次展会由宁夏科技厅承办,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具体执行。现就参展项目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

  地点:沙特阿拉伯利雅得国际会展中心

  二、展览规模及形式

  展览面积2000㎡,参展项目约100个。展览以实物和模型演示、图片和文字展板、视频播放等多种形式展出。展板设计要求内容精炼、重点突出、效果美观。展览采用整体设计、统一布展的形式,参展项目应根据要求配套相应的展板文字(中阿或中英对照)。

  三、参展条件

  1.参展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研发能力和国际合作能力的企业、研究机构或高校。中科院等大院大所、央企和民营高科技企业优先。

  2.参展项目应为能源化工、信息通讯、智能制造、资源环境、现代农业等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及装备,参展内容应与各展区所列的重点方向相吻合。

  3.参展项目应具备先进成熟的技术,有自主知识产权,接近或者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能代表我国近年来在本学科或本专业领域的科技发展水平。

  4.参展项目应成熟可行,适应沙特的环境,满足实际技术需求,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四、费用说明

  1.本次展览的场地、展位、展品运输、展板制作、境外交通以及展会统一聘请翻译等费用由中沙两国相关组织部门承担。

  2.根据有关规定,参展单位出国费用(含往返国际机票及在沙特期间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企业自行聘请翻译费用、展位特装以及特殊展具租赁费用等由各参展单位自理(相关补贴政策待定)。

  五、其他事项

  1.展会具体内容等详见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简介。

  2.参展项目的组织采用相关主管部门推荐和企业报名相结合的原则,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和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优秀项目参展,并将“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参展报名表”及“参展项目汇总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送至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3.参展项目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具体出展事宜将由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另行通知。

  4.2016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简介、参展报名表及参展项目汇总表等附件详见科技部门户网站、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网站和宁夏科技厅网站。

  六、联系方式

  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周小平 吴立峰

  电  话:0951-8735170 8735163

  传  真:0571-8735163

  电子邮箱:casttc@126.com,1018758720@qq.com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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