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完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5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要求,我们将组织开展国家国合专项评审专家库的调整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入库专家信息确认更新

  自2006年起,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办公室建立了专家库,为适应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过程管理的形势与要求,进一步规范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评审、中期评估、项目验收等计划管理和咨询工作,提高国合专项的管理水平,现专家库的信息内容已不能满足评审和管理要求,需对现专家库入库专家信息进行确认更新(各单位推荐的入库专家名单见附件1)。

  (一)专家库清理。现专家库中部分专家由于年龄、健康、信用和工作岗位变化等原因,不能再担任国合专项的评价专家,以及长期无法联系的专家,请各相关单位核实作出库处理,将拟出库专家名单填写出库专家名单(见附件2)。

  (二)专家信息确认。对仍能继续担任专家的人员进行个人信息确认和更新,请重点核对专家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请将需更新信息的专家名单和变更信息填写专家信息变更汇总表(见附件3)。

  二、补充拟入库专家

  各相关单位在清理专家库和确认专家信息的同时,还要补充推荐新的专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价专家包括同行专家、国际合作管理专家、科技发展战略专家、企业技术专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遴选条件见附件4)。以下四类专家优先入选:一是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总监等企业技术专家;二是主持并较好完成国合专项项目的负责人;三是在其专业领域内有着较高学术威望,熟悉国际科技合作,承担过国家重大工程、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或国际大科学工程及研究计划项目,或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中心主任职务的高水平专家;四是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及“青年千人计划”)且回国工作时间达两年以上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等。

  三、其他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专家库的调整完善工作落到实处。当前,科技部正在牵头进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今后的国合专项评审工作将更多地采取网评、函评等方式,专家的准确信息是做好专项的过程管理的关键。遴选高水平的专家入库,是提高国合专项质量的关键。请各单位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逐一落实。

  (二)请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专家登录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http://www.istcp.org.cn/),点击“专家注册”,进行网上在线填报(填报方法和要求见附件5),并将拟推荐专家名单填入附件6。

  (三)材料报送期限和要求

  网上申报期限:拟补充推荐新专家入库的,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12月1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我们不再审核提交)。

  纸质材料报送期限: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19日前将附件2、3、6盖章后送至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2322房间(电子版发至dwkjhzc@163.com)。

  联系人:秦颖男

  电 话:0371-65908253

  (四)附件材料请登陆http://www.istcp.org.cn/---通知公告栏---“关于更新完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专家库的通知”进行查看。

  附件:1.各推荐部门和单位推荐的入库专家名单

  2.出库专家名单

  3.专家信息变更汇总表

  4.国际科技合作专家遴选条件

  5.专家信息网上填报方法和要求

  6.新推荐专家名单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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