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基函〔2016〕10号
各有关国家重点实验室,试点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按照国务院规定,每年5月第3周为科技活动周,由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等部门共同举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科技活动。2016年定于5月14日至21日举办科技活动周,主题为“创新引领 共享发展”,旨在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科技创新创业成果为全国各族人民共享,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体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开展特色科普活动,举办内容丰富、互动参与性强的科技活动,开放优质科技资源,倡导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等。
科技部自2004年启动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活动,各实验室积极响应,充分利用自身的科研、人才和资源优势,面向广大科技爱好者在开展科普教育、宣传科学思想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对外开放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科研基地一贯坚持的运行方针,请各国家重点实验室、试点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原公众开放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色,积极配合所在依托单位,参照《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活动的通知》(国科发基字〔2004〕277号)等有关要求,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公众开放活动和科普工作。活动结束后,请将有关活动情况、取得的效果等及时总结,并通过年报系统进行上报。
特此通知。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