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工作指导,打造政策性农业保险“升级版”。
一是转模式。要求将种植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调整为“保险公司自营”模式,由保险经办机构在政府保费补贴政策框架下,以市场化经营为依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走向有序竞争;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理顺基层政府与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关系,合理界定各方工作职责,压实责任,支持保险经办机构持续稳定经营,切实发挥市场经营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市场化。
二是抓规范。要求保险经办机构围绕“三个规范和一个加强”,即规范承保管理、查勘定损、理赔管理和加强防灾减损,通过严格操作流程、引入先进技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度等多种有效途径,切实维护参保农户权利,引导广大农户“愿保尽保”,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水平和时效。
三是促创新。要求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创新服务保险产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切入点,在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上,通过开展补充商业保险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和覆盖范围;积极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开发适用于“三农”发展的多环节、宽领域和差别化的各类商业保险产品,不断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普惠性和个性化保险服务需求。同时,还鼓励和支持各地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基金、保费和利息补贴、以奖代补、考核等方式,盘活农业保险保单资源,拓宽融资渠道,破解“三农”融资难题,进一步发挥保险综合效应。
四是强措施。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引导、完善扶持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和强化监督检查等着手,多措并举,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支持和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确保农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发展环境。
据了解,安徽省自2008年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民生工程统筹推进,实现全省全覆盖,累计承保大宗农作物5.8亿亩、牲畜1131万头、森林2852.8万亩,为1.2亿次农户提供1967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赔付51.1亿元,4010万次农户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