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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1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区)农牧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以下简称《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农业部定于2014年12月2日(周二)上午10:00时召开宣传贯彻《意见》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明确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性,宣讲《意见》的主要内容,对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农业部,鉴于我区农业部专网没有延伸到市、县(区)的实际,自治区分会场设在农牧厅机关大楼三楼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市农牧局局长、分管局长及农经站长;各县(区)农牧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农经站长;农牧厅在家厅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

  请参会人员9:40到农牧厅三楼视频会议室准时参会。

  联系人:官 斌   电话:0951-5169512

  王晓霞   电话:0951-5169596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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