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州省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确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13〕101号)

发布日期:2013-05-09    浏览次数:2

黔农发〔2013〕101号

  各市(州)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36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下简称“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确定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省部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和农业龙头企业除外),且近5年无不良记录;

  (二)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三)具备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创业培训要具备必要的食宿条件;

  (四)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二、确定工作程序

  培训机构确定工作程序:承担农业创业培训任务的机构由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考察推荐,由省农委确定(其中,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农业创业培训任务的机构由省农委商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其他培训机构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考察推荐,经市(州)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由省农委汇总报农业部备案。

  (一)发布公告。按照全省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确定工作要求,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农业主管部门要面向社会发布《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确定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确定时间、确定条件、确定程序、培训专业、报送材料和受理机构等。

  (二)报送材料。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公告要求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培训申请,并填写《贵州省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申报书》(附件1)报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审核。

  (三)检查核实。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农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培训机构的申报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对培训机构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申报的专业、培训能力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核实。

  (四)择优确定。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培训机构,每个项目实施县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家,培训任务要向培训能力强、培训质量高的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倾斜。在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要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五)审核上报。为确保年度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市(州)应于5月31日前将各机构备案审查表(附件2)、培训机构申报书(含农业创业培训基地申报书)及各市(州)基地汇总表(附表3)报送省农委,逾期不再受理。

  三、培训机构管理

  “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一)各级农业部门对已确定且符合2013年度确定基本条件的“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实行年度备案审查,并填报备案审查表。年度审查合格的培训机构可继续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承担农业创业培训任务的机构由省农委组织备案审查工作;其他培训机构由市(州)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备案审查工作,并将备案审查情况上报省农委。2013年全省“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备案审查时间为5月10~24日。

  (二)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各级农业部门应对照“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确定基本条件、确定程序、本年度培训需求申报情况等,结合实际,做好新增机构的确定工作。

  (三)对不符合确定条件,年度培训机构审查中未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并填报“阳光工程”监管系统,农民满意度低,对在以往检查中出现各种问题,并被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理的培训机构,不予确定。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2013年“阳光工程”项目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培训工作要与粮油糖高产创建、“菜篮子”工程、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等农业项目资源相结合。各级农业部门要从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高度,重视“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确定工作,严把确定条件,履行确定程序,切实做好对已确定培训机构的清理整顿和新增机构的确定工作。

  (二)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加强培训资源整合,按产业需求科学编制培训规范,制定教学计划,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系统培训,择优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基地、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作为实训基地。

  联 系 人:王  瑶  龙  毅

  联系电话:0851-5288491

  电子邮箱:gzsnwkjc@126.com

  附件:1、贵州省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申报书

  2、贵州省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备案审查表

  3、贵州省阳光工程培训机构汇总表

  4、2013年阳光工程培训专业

  (附件不印发,从贵州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栏下载)

附件:

附件1-1:培训机构申报书_农业创业培训.doc

附件1-2:培训机构申报书_农业职业技能.doc

附件1-3:培训机构申报书_农业专项技术.doc

附件2-1:培训机构备案审查表_农业创业培训.doc

附件2-2:培训机构备案审查表_农业职业技能、农业专项技术.doc

附件3:贵州省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汇总表.xls

附件4:贵州省2012年阳光工程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岗位参考目录.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