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中考政策性加分逐级审查 名单将在全市范围内公示

发布日期:2014-05-20    浏览次数:1

  哈市2014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近日,哈尔滨市招考办就考生及家长普遍关心的政策性加分审批工作做了进一步要求。哈市招考办强调,政策性加分的审批工作将以“三严”为基础逐级审查,即审查程序“严密”,审查过程“严格”,违规处罚“严厉”。

  政策性加分考生将在全市范围内公示

  据了解,在政策性加分的审查程序上所强调的“严密”,是指进一步落实“三级审查、两次公示、集体交叉审批和备案上报”制度。“三级审查”是指学校初审、区中招办复审、市招考办终审。“两次公示”分别是在学校初审后校内张榜公示一周,市招考办终审后通过多种媒体在全市范围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对申报政策性加分有异议的考生,要认真调查核实。“集体交叉审批”是指市招考办在审批时由两名以上经办人员对每个考生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与复核,以确保审查无误。“备案上报”是指在政策性加分审批前将各种艺术体育比赛成绩册、获奖名册及军人子女名册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在全市公示加分考生情况的同时将材料上报纪检监察部门。

  不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一律不予通过

  审查过程的“严格”主要强调的是严格审查材料,严格核对名册,严格执行政策。对考生上报材料不全或与加分政策要求的材料不相符的,一律不予通过。对艺术、体育比赛成绩册和获奖名册以及军人子女名册上没有确认的考生材料不予通过。对不符合加分政策的情况一律不予审批。审查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做到全程公开、透明。

  严肃追究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在媒体公示期间,对享受中考政策性加分考生资格有异议,并有线索清楚的具体举报将予以严查,一经查实,除取消该考生政策加分及省、市重点高中报考资格外,还要将有关事实上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对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性加分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严肃追究出具假证明(书)及相关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符合政策的一些考生给予加分,在一定时期对于推进素质教育发挥了一定作用。目前,随着形势的变化和考试改革的不断发展,哈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正在考虑对中考政策性加分进行“瘦身”,不过这要经过一系列的调研,并召开听证会及招委会方可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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