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现对长期失去联系的流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满后,仍没有与我中心取得联系和补充档案材料、接续人事关系的,将视为自动终止档案托管关系。其中,组织关系在我中心的党员将依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联系电话:010-68598494
附件: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长期失去联系流动人员名单
科技部人才中心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