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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3    浏览次数:1

  国卫办药政函〔2016〕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现将2015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印发你们,请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6〕19号)有关精神抓紧落实。


  一、各地要在6月底前完成谈判药品集中挂网。在2016—2017年的采购周期内,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鼓励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


  二、已经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尚未确定的地区,要抓紧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衔接;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首先从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做起。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谈判药品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等各项工作,形成政策合力。同时,要做好监测评估,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医改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15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2015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


  通用名


  商品名


  生产企业


  包装规格


  谈判价格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韦瑞德


  葛兰素史克(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


  300mg×30片/瓶


  490元


  盐酸埃克替尼


  凯美纳


  贝达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125mg×21片/盒


  1399元


  盐酸吉非替尼


  易瑞沙


  阿斯利康制药


  有限公司


  250mg×10片/盒


  2358元


  备注:1.谈判价格为基于与现行医保政策相衔接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


  2.采购周期为2016—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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