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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83号

发布日期:2016-06-13    浏览次数:1

根据第四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通过的《2016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重点改革任务》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评审流程,促进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按照《2016年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旁听规则》(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奖励办”)将于2016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会议期间(6月15日至30日)择期试点开展旁听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旁听人员的范围:

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市,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可申请参加本年度旁听。

国家奖励办同时将根据科技创新发展要求和社会关注重要事项,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院士等人员参加旁听。

旁听实行回避制度,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年度旁听:

1.本年度参评项目的完成人;

2.对本年度参评项目提出异议的人员;

3. 其他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二、旁听人员的确定

申请旁听人员须如实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旁听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在国家奖励办官网http://www.nosta.gov.cn下载),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即日起至6月8日17:00前将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国家奖励办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本年度初评工作计划和现场条件,旁听活动实行限额制申请。当申请人数超过既定人数时,将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旁听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国家奖励办向有关人员发送旁听通知。

三、旁听活动注意事项

旁听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和申请表原件按通知要求参会。

旁听结束,国家奖励办组织答疑会,旁听人员在答疑会结束后留下书面意见和建议。

旁听人员应服从国家奖励办的安排,旁听全程保持会场肃静,不得干扰、影响评审。

旁听人员须遵守《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并签署承诺书。必要时,国家奖励办可将旁听情况以及旁听人员身份信息等向社会公开。

旁听活动时间为半天,参加旁听人员所需交通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桂 汪源

联系电话:010-68581763 68598490

邮箱:nostagyc@mail.nosta.gov.cn

附件:

1. 2016年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旁听规则.doc

2. 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旁听申请表.doc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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