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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药政工作会议提出——基本药物要体现公共产品属性

发布日期:2016-06-29    浏览次数:2

  2016年6月15日,全国药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谦在会上指出,药政工作要按照医改的总体部署,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在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强化基本药物在各级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使之成为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全民基本用药公平可及、实现全民健康公平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刘谦强调,现在有观点认为,随着全行业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制度可以取消或只在贫困地区保留,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基本药物不能等同于零差率药物,与不同保障形式的医保药品也有区别,公平可及是其最基本特征,也是体现和落实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指标。基本药物应充分体现公共产品属性,享受最优惠的政策,保证即便是最边远的地区、最贫困的人群也够得着、用得上。要推进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以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为基础的基本药物评价体系和遴选调整机制,研究和优化基本药物目录的数量、结构,保障儿童等特殊人群适宜剂型和规格、重大公共卫生用药需求。会议指出,要切实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放管服”工作职能转变,坚持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发挥调节作用的部分,提高医院、医保等采购主体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促进公平交易,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对市场竞争失灵的部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采取药品价格谈判、定点生产等政策措施,保障药品供应。
  会议要求,各地要做好政策衔接,推动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落地,主动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发挥政策联动作用,加强谈判结果与医保政策的衔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监测点建设,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体系,确保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做好儿童、老年人、罕见病等特殊人群用药保障工作,开展儿童用药、老年用药临床综合评价,进一步推动基层、边远地区基本药物全额保障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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