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5)修订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9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突出重点、更好地促进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使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申报和认定更符合我省产业发展的实际,我委拟在《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3)》的基础上,修订该重点领域,现特征求各地经信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的意见。

  一、征集内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23号)的精神,结合本地区装备制造业发展实际情况,本次征集范围是我省装备制造业企业生产的已达到国内或省内首台(套)要求的产品,但尚未列入《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3)》中,希望本次修订的内容。

  二、征集程序

  (一)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各有关行业协会按照要求,填写《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5)反馈意见表》(附件1),并报送省经信委技装处。

  (二)截止时间:请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各有关行业协会于12月12日前反馈意见(含电子表格)。

  三、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技装处联系人:张蕴博,电话:0571-87057427,

  传真:0571-87052587,E-mail:5135164@qq.com。

  附件: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5)反

  馈意见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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