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突出重点、更好地促进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使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申报和认定更符合我省产业发展的实际,我委拟在《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3)》的基础上,修订该重点领域,现特征求各地经信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的意见。
一、征集内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23号)的精神,结合本地区装备制造业发展实际情况,本次征集范围是我省装备制造业企业生产的已达到国内或省内首台(套)要求的产品,但尚未列入《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3)》中,希望本次修订的内容。
二、征集程序
(一)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各有关行业协会按照要求,填写《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5)反馈意见表》(附件1),并报送省经信委技装处。
(二)截止时间:请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各有关行业协会于12月12日前反馈意见(含电子表格)。
三、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技装处联系人:张蕴博,电话:0571-87057427,
传真:0571-87052587,E-mail:5135164@qq.com。
附件: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5)反
馈意见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