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首个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4-12-10    浏览次数:2

  11月7日,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于12月15日起正式施行,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出台的首个关于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指导意见》共二十条,明确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中各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职责;界定了交易平台提供者、商品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规定了专利权人投诉流程、交易平台处理程序、商品经营者的申辩权限、视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情形,以及交易平台提供者可以提交市级专利管理部门调处的具体情形;还提出了构建专利保护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专利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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