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国家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运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产业发展状况,经研究,拟开展重点企业的跟踪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经初步衔接,确定对全省相关重点企业进行跟踪调查。
二、请各设区市发改委积极配合支持,指定专人负责(12月15日前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省发改委高技术处),并及时通知各企业进入省发改委网站(www.fjdpc.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下载调查表格,做好企业数据的跟踪催报工作。
三、企业数据按季度填报,法人单位第一次上报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前,此后调查表上报时间均为每季度后15日前(即1月15日前、4月15日前、7月15日前等),填报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省发改委高技术处周帷;
电话:0591—87063553;邮箱:FJZLXXXCY@163.com。
附件:1.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跟踪调查名单(汇总表);
2.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跟踪调查名单(分发各地);
3.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调查表.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