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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推荐2010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22    浏览次数:2

尊敬的提名人:

  何梁何利基金是香港爱国金融实业家,本着爱祖国、爱科学、爱人才的高尚情操,胸怀“在中国的土地上,建立中国的奖励基金,奖励中国的杰出科技工作者”的崇高远景,共同创建的香港社会公益基金。自1994年3月30日在香港成立以来,何梁何利基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共评选产生16届科学与技术奖的得主850人。其中,27位杰出科学家荣获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749位优秀科技人员荣获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74位优秀科技创新人才荣获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基金鼓励了一批又一批科技工作者勇攀科学技术高峰,同时,以其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评选结果,得到内地和香港各界的肯定和好评,国际影响也与日俱增。在此,我们对热心支持这项工作的各位提名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基金评选办法,2010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将在第一季度进行。提名人是我国各学科领域和行业的著名专家、学者和高级管理人员。请认真阅读本通知及《何梁何利基金简介》(2009),根据基金评选条件,推荐一位自己认为符合标准的人选,参加今年基金科学与技术奖的评选活动。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名人应按“《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推荐书。如不符合要求,将因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二)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参加提名和评审;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不保密或已解密项目的完成人,可以被提名参加评选,但应出具相当于省、军级单位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根据评选章程,基金设有:“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和“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科学与技术成就奖”候选人由基金评选委员会委员在初评基础上提名产生。“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候选人由提名人推荐,通过相关专业组评审产生。请提名人在《推荐书》有关“奖项建议”栏目中,就被提名人适合“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中的奖项提出建议,供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送审时参考。

  (四)何梁何利基金全部资金为专用于奖励国内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公共财产。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是基金提名和评选工作的生命线。请认真阅读《推荐书》中第5页“提名人声明”,坚持科学精神,秉持职业操守,对推荐的被提名人情况介绍做到客观、真实、公正。

  (五)请将推荐系统软件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刻成一张光盘,刻录光盘时请不要随意删改数据文件名称。

  (六)请将光盘、1份推荐系统打印的《推荐书》和带钢印的《推荐书》原件一并寄送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附件:

  1.《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推荐书》

  2.《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3.何梁何利基金简介(200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5

  联 :田晓宇

  联系电话:(010)68570253 68598017

  传  真:(010)68528433

  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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