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应龙医学影像存档与通信系统软件等5个软件产品登记的函

发布日期:2013-01-29    浏览次数:3

  桂工信电软函〔2013〕101号

广西软件行业协会,南宁市工信委,南宁市高新区管委会:

  经审核,“应龙医学影像存档与通信系统软件”等5个软件产品符合《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和广西软件产品登记规程要求,经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和公示后,现予登记(产品名单附后)。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5年。

  请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帮助企业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我区软件产业发展。

  附件:软件产品登记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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