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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水稻病害发生趋势及绿色防控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7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92号)精神,我部定于2016年10月上中旬举办水稻病害发生趋势及绿色防控技术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9—13日,8日报到,14日返程。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华辰凤庭大酒店(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333号,电话:0571-28282618)。

  二、研修目的与内容

  通过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正确识别、科学管理和防控水稻病害,服务减肥减药、可持续发展及绿色植保,推动科技创新。

  (一)新植保体系建设与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水稻病害发生特点与绿色防控技术;

  (三)水稻穗枯病风险及检测技术;

  (四)植物免疫诱导剂在水稻绿色防控中的利用;

  (五)我国水稻病害发生、流行新趋势识别及防控技术;

  (六)水稻害虫绿色防控技术;

  (七)水稻后期三个重要病害毒素及其危害研究。

  三、研修对象

  各水稻主产省(区、市)农业厅、农业科学院、农业大学,新疆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从事植保、水稻病害研究、防控和检验检疫相关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分配名额抓紧确定参训学员,于9月23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中国水稻研究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二)请参训学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提前调研思考,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交流材料,便于会议期间交流、研讨,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三)参训学员完成规定研修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报到时需提交2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四)除往返交通费自理外,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五)研修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学员于10月8日到浙江省杭州市华辰凤庭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

  联系方式:

  中国水稻研究所

  王  玲  0571-63101059    13588007499

  0571-63101059(F) qmwling@163.com

  苏  岩  0571-63370108    15068820445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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