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财政部 » 正文

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有关事项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6-09-07    浏览次数:1

  近日,财政部会同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修订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现就办法第三十条“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会议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会议费管理由各部门依据从严从紧原则参照本办法作出具体规定”解读如下:

  事业单位行业类别众多、单位类型复杂、经费来源多样、人员身份不一,分类改革正在逐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包括高端智库类、高校科研院所及按规定设立的科研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类、具备行政管理职能类等,可按照以下原则掌握。

  第一,高端智库类。为切实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遵循社会科学活动规律,加强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高端智库,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自行制定具体管理规定。

  第二,高校科研院所及按规定设立的科研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类。按照中央关于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规定,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遵循教学科研业务活动规律,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自行制定具体管理规定。

  第三,部门所属其他事业单位。为防止出现上紧下松的情况,各部门应当依据从严从紧原则作出具体管理规定。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