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农业部 »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7    浏览次数:1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

  2012-2014年,我部连续三年组织实施了“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资助项目,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更多的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大量涌现出来,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资助项目,现就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应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在“三农”事业中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并具备下列条件的村支书、村主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

  (一)带头坚持农业科教兴村,努力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农村改革发展;

  (二)带头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三)带头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推广普及农业技术;

  (四)带头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特别是在推进产业扶贫和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中的作用显著;

  (五)带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务农农民素质。

  为聚焦产业扶贫,树立积极导向,2016年度资助项目专门面向贫困地区实施,各地在推荐人选时要把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作为最重要的条件予以把握。

  已获“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等农业部项目资助的人选,原则上不再申报。

  5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不能申报。

  二、推荐名额

  各有关省区市各推荐2人,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三、组织推荐

  各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商相关部门,在本地区各贫困县推荐上来的候选人基础上,再择优遴选2名省级推荐人选,并在主要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材料须经各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请按要求填写《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推荐书》(见附件)并附候选人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通讯题材),用A4纸打印装订,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送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一式两份(材料不齐全者将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推荐人选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资金管理处

  联系人:王蔚南,施丽黎

  联系电话:010-59194698,59194457

  传真:010-59194458

  电子邮箱:casef445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334室

  邮编:100125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8月30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