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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2    浏览次数:1

  为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我部决定今年10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6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下称“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

  地点:10月13日在山东省青岛海昌极地海洋世界举行宣传月主会场启动活动;各省(区、市)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水族馆、面对公众开放的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救护中心、学校、社区等场所设启动活动分会场。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及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承办单位: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下称“水野分会”),各地水族馆、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海洋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和长江豚类保护网络成员单位;宣传月活动办公室设在水野分会秘书处。

  (三)协办单位:野生救援、世界自然基金约(WWF)、可口可乐中国、阿拉善SEE生态保护协会、北京绿水馨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影像自然环保服务中心。

  四、宣传内容

  (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做好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培训。

  (二)国家重点保护及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及保护常识。

  五、宣传形式

  (一)启动仪式。主会场启动仪式将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嘉宾、群众、学生、媒体以及志愿者出席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将表彰2015年水野保护先进人物;启动2016年“海昌奖”候选人推荐活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大使濮存昕、刘国梁与宣传分队代表宣读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言;各分会场启动仪式由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承办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做好安排。

  (二)宣传材料发放。宣传材料包括主题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图册、宣传板、主题宣传片等。宣传海报、折页和图册印制品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制作发放到各承办单位。宣传板是为宣传月活动设计的宣传展板,参加活动单位可到分会官网下载电子版文件,自行印制。主题宣传片是以水生野生动物介绍为主,穿插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大使濮存昕、刘国梁公益广告的宣传月视频宣传片,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制作成光盘并分发到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也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合今年宣传月活动主题,自行设计制作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材料进行宣传。

  (三)进“四区”“讲科普、我参与”活动。宣传活动进“四区”(学区、社区、景区、渔区)是基本覆盖全国各地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形式,各省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进四区”宣传活动。今年“进四区”除了开展讲科普教育活动外,还应着重组织一些公众能够实际参与的环保行动。各地水族馆、保护区、救护中心等单位应充分发挥面向社会的功能优势,组织丰富多彩的“进四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宣传保护理念,普及保护常识。

  (四)“随手拍”摄影比赛。宣传月期间,社会公众可用手机将参与科普宣传活动的场面、水生保护动物栖息地、水生保护动物可爱形象及水生动物保护渔政执法现场等随手拍下,发至分会官方微信或邮箱。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将统一对“随手拍”摄影作品进行评比,对部分优秀作品给予一定奖励。

  (五)联合新浪微博公益平台开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话题转发抽奖活动。宣传月期间,分会将与新浪合作,通过新浪微博公益平台进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话题转发、答题抽奖活动,通过参与者对话题转发和答题,广泛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为了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并关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主办单位将对参与者进行网上抽奖,并向中奖者发放奖品。

  (六)2016年度“海昌奖”候选人推荐活动。宣传月期间,将同时启动2016年度“海昌奖”候选人推荐活动。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海昌奖”评选宣传和候选人资料收集工作,按推荐办法和评选规则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分会秘书处,分会秘书处将与相关网络媒体合作发起社会投票并组织评定获奖人员。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国科普宣传月活动声势大、影响力广,是进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的良好契机,各省(区、市)渔业主管厅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宣传月活动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策划好各项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请各省(区、市)参加宣传月活动的单位填写宣传月活动报名表及安排表(详见附件),并于9月23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名表及安排表统一报送至宣传月活动办公室。

  (二)大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调动有利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活动,让宣传月活动影响覆盖更多大众,激发公众关注和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热情。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院校及社团的作用,调动其参与积极性,相互合作、形成合力,真正把宣传月活动推向社会,让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观念深入人心并使之成为社会自觉的行动。

  (三)信息共享,及时总结。参与宣传月活动的单位,要重视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材料,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将通过分会网站、微博、微信及会刊等向社会发布。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宣传月活动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秋云 周晓华

  电 话:010-65086546 010-65086647

  传 真:010-65823786

  邮 箱:nawca@163.com

  地 址:分会秘书处,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705室,邮编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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