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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2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省级农业科学院,部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及《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科研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优秀青年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实施“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资助项目,现就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面向下属的科研事业单位)推荐1名;

  (二)各省级农业科学院推荐1名;

  (三)中国农业科学院推荐不超过10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推荐不超过5名,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推荐不超过2名。推荐超过1名的要进行排序。

  二、人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获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研究方向紧扣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瓶颈和关键技术难题;

  (五)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在本专业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过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创新发展潜力。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向引进的优秀急需紧缺人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等倾斜。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人选条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2016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书》),并据此准备附件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在组织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其《推荐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根据人选条件和本单位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并在本单位及人选所在基层单位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我部。推荐单位填写本单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送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电子版文件(附件材料除外)同时发送电子邮箱。

  (三)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等进行说明)、《推荐书》、附件材料、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其中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推荐书中列举的所有项目、专利及奖项的证明复印件;

  4.推荐书中列举的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列举的论著封面、目录复印件;

  5.任职证明复印件。

  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四)评选公示。拟资助人选产生后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2016年度资助人选。

  四、有关要求

  (一)《推荐书》中的“推荐意见表”须分别由申报人所在基层单位和推荐单位的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为方便联系,请各推荐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同时报送一位具体经办人,并注明联系方式(电话、电邮等)。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如果涉密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研究咨询处

  联系人:王赟

  联系电话:(010)59194086,(010)59194484(兼传真)

  电子邮箱:yzc@moahr.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806室

  邮政编码:100125

  (二)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龚一飞

  联系电话:(010)59191651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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