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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638号(农业水利类061号)提案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6-09-18    浏览次数:1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市场化运作发展,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关于政府引导和资助专业化能源公司从事农村户用沼气市场化运作

  我部积极推进沼气市场化运作。2007年至2014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安排中央投资34.2亿元,用于支持建设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的建设。2015年,农村沼气开展转型升级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廉租住房等31类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交由地方具体安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238号)要求,农村沼气项目交由地方具体安排,其中中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试点,同时也鼓励地方政府利用地方资金在提高现有存量沼气池、沼气工程效益的基础上,建设中小型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和沼气服务体系。

  二、关于专业化能源机构参与沼气池运行维护和沼液、沼渣利用

  加强后续服务是巩固沼气建设成果的重要保证,2007年,农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力争通过“国家投入引导、多元参与发展、运作方式多样”和“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物业化”的建设机制,积极推广协会领办、个体承包、企业运营、股份合作的多种经营模式,按市场规律推进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使各类服务组织从为农民提供服务中获得效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市场化运作示范和宣传带动

  我部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和农村远程教育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沼气在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大众对农村沼气的认识。同时,我部每年召开全国或地方性的沼气技术交流会,通过交流各地在市场化运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农村沼气市场化发展。

  农业部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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