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农业部 » 正文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955号(农业水利类09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6-09-26    浏览次数:1

  关于加快推进我国草原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保监会、银监会和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转变观念,推动草原农业结构调整

  草地农业是以草地资源为基础,进行资源保护利用、植物生产、动物生产及其产品加工经营,涵盖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基础性产业。发展草地农业,是农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是实现草原现代畜牧业的关键环节。2014年10月,汪洋副总理在听取农业部关于草原保护建设和草原畜牧业发展情况专题汇报时,凝练提出了“草牧业”这一概念。2015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草牧业”。草牧业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核心是强调草畜并重、草牧结合,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内涵包括草原保护及草产业发展、草原(草食)畜牧业发展、融合一二三产业的草畜生产及其加工和服务业的完整产业链共三个层次。加快发展草牧业,既可以充分发挥各类土地的生产潜能,又可以有效增加草食动物的畜产品供给,已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我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草牧业发展。在《农民日报》开设“立草兴牧调结构”专栏进行系统宣传,倡导“认识草、重视草、发展草”。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草牧业发展专题研究,积极协调落实资金在全国开展草牧业试验试点,并以农业部名义印发促进草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地按照中央部署,扎实推进草牧业发展各项工作。相关草牧业市场主体也准确把握政策趋势,积极投资兴草兴牧。近两年关于草牧业的认识逐步加深,思想更加统一,发展氛围已初步形成。

  二、关于改革创新,破解草原现代畜牧业发展难题

  一是稳妥推进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我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草原承包工作,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承包草原43.7亿亩,占全国草原面积的74.1%。同时,积极鼓励草原地区成立草牧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并通过有序流转草原的方式适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稳妥推动草原承包确权登记工作,实现草原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二是完善草原畜牧业保险政策。2015年我国养殖业保险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保费收入达88.96亿元,同比增长21%,全年为1121.33万农户提供1984.16亿元风险保险,承保各类牲畜、家禽11.09亿(头/羽/只)。其中奶牛保险、肉牛保险和肉羊保险增速分别达16.32%、30.43%和26.54%。目前育肥猪、能繁母猪、奶牛、牦牛、藏系羊等大宗牲畜已经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部分地区根据当地畜牧业发展实际,涉及开发了肉牛、肉羊、苜蓿保险等特色险种。保险公司还在新疆、内蒙古等传统牧区开发牧区牛羊天气指数保险、牧草天气指数保险等创新型险种,在防范畜牧养殖风险、稳定市场供应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大对草原畜牧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并鼓励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创新草原畜牧业新型保险产品。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服务促进我国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加大对肉牛、奶牛等养殖产业链各环节支持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扩大贷款有效抵押物范围,部分金融机构已将草牧场经营权、“活畜”生物资产等作为贷款抵押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草原畜牧业的资金支持,促进草原畜牧业加快发展。

  三、关于加强草原现代畜牧业关键领域政策扶持

  一是完善草原补奖政策。“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773.6亿元,在13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启动实施了第一轮草原补奖政策,使保护生态、协调发展、和谐共赢的理念逐步转化为广大牧民的自觉行动,有力地促进了牧区生态恢复、牧业生产发展和牧民生活改善,基本扭转了过去草原利用无序、开发无度、严重过牧的状态,开启了草原休养生息的新时代。2016年,国家投入187.6亿元启动实施了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提高了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补贴标准,并将继续通过安排绩效评价奖励资金,支持牧区半牧区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组织落实政策,促进草原畜牧业加快发展。

  二是健全草牧业工程项目体系。2016年投入3.6亿元启动实施了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试点工程,大力发展已垦撂荒草原人工草地建植。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协调完善退牧还草工程政策,增加了黑土滩治理、毒害草退化草地治理等建设内容,并提高了围栏等中央投资补助标准,扩大了工程实施范围。在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强化对牧草育种的支持。同时,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草原防火基建工程、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等工程项目。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工程项目体系,加强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不断提升草业科技支撑水平。各级草原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着草牧业科技推广和技术指导的任务。目前,草原面积较大省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均设立了草原技术推广机构。各级推广机构因地制宜地开展了优质牧草高产栽培、鼠虫害防治、草原监测等专题技术培训,大幅提升了基层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的科技水平。2009年开始,国家牧草产业技术体系成立。多年来,体系开展了各产业发展区域牧草生产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通过培训和编写科普著作,普及草产业新技术,保障了牧草科技对我国草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草业科技支撑水平,不断推动草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开展先行先试,建设国家级草原现代畜牧业发展示范区

  2015年,我部在农区、牧区(含半农半牧区)和垦区,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选择确定了37个县(市、区、旗、团场),开展草牧业试验试点,重点进行粮改饲、种养结合、一二三产融合及金融服务支撑等试点示范。从各地实践看,试验试点成效显著,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模式。如家庭牧场“轮牧 补饲”模式,农牧业合作社生产资料“四分”(草场按畜群重新划分、牲畜按类别重新分组、劳动力按技能重新分工、机械设备按需要重新分配)和生产方式“五统”(草原生态合作社统一治理、饲草料地统一耕种、农资产品统一购置、农畜产品统一经营、经营收益按股统一分红)模式,国有农牧场与科研机构“科技创新 建小护大”模式,农牧业企业“种养加一体化”和“互联网 贸易 草牧业”模式等。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大试验试点工作力度,继续完善草牧业试验试点工作机制,并加大好经验好模式的宣传推介力度,推动草牧业加快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国草原保护建设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的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