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省级扶持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及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12-18    浏览次数:2

  根据《广东省省级扶持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及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粤财工〔2014〕163号)和《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扶持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及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14〕80号)的有关规定,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2014年省级扶持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及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本次共受理申报项目220个,其中:收购及创建国际著名品牌项目165个,服务贸易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开拓国际市场项目7个,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项目48个。按照扶优扶强、突出重点、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予以扶持。现根据评审结果,对2014年省级扶持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及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4年12月17日至12月25日,共7个工作日。

  如对资金分配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及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 邓大东(020)38819972,传真:(020)

  38802219;省财政厅 陈燕玲 (020)83170835,传真:(020)83170266

  附件:2014年省级扶持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及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表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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