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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民创业创新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4    浏览次数: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加快推进农民创业创新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年初会议计划,我部定于11月在陕西省召开推进农民创业创新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验交流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农民创业创新与农村产业融合的政策文件。

  (二)总结交流各省和地方推进农民创业创新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情况及优秀典型案例,对推进农民创业创新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参观考察农民创业创新与农村产业融合市场主体。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处室负责人,每单位1人。

  (二)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同志,每单位1人。

  (三)河北、吉林、四川、陕西、浙江等省农民创业创新与农村产业融合优秀典型代表,各1人。

  三、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4日至25日,会期1天半,23日12:00—21:00报到,25日12:00前离会

  地点:陕西省杨凌新桥北路1号杨凌国际会展中心酒店

  路线:杨凌国际会展中心(地理位置图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交流会采用现场参观、座谈研讨方式,重点交流各省和地方推进农民创业创新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好方式、好做法、好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优秀典型代表介绍创业创新与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体会。请各省(区、市)认真准备,提供3000字左右的书面交流材料,请优秀典型代表提供1500字左右的书面交流材料,于10月25日前,将书面交流材料电子版和《参会人员回执表》(见附件2)发送至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产业发展处邮箱ncpjgjcy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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