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农业部 »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二十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6    浏览次数:1

  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有关单位及委员: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定于12月上旬在北京召开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二十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评审申请正式登记的新农药和复审往届未通过的产品,研讨农药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日报到,2-3日开会。

  地点:北京河南大厦(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8号,联系人:杨雪,电话:13520097752)。

  三、参会人员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各位委员及有关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专业组提前准备好评审意见。

  (二)与会委员的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处杨云,电话:010-59193280,传真:010-59191875;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孙艳萍,电话:010-59194113,传真:010-59194063。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24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